【資格后審】南太湖新區(qū)全域綠色智能快充電站建設項目一期外電工程
一、招標條件
南太湖新區(qū)全域綠色智能快充電站建設項目 已由 湖州南太湖新區(qū)管理委員會 以 湖新區(qū)審批〔2025〕95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新區(qū)財政預算,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業(yè)主為 湖州創(chuàng)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湖州創(chuàng)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為 浙江金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外電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 ?投資估算 20431.17 萬元, □工程概算 /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 萬元;建設規(guī)模: 湖州南太湖新區(qū)全域開展綠色智能快充電站建設,本期建設 3 個能源基地 35+個輕型標準站。利用既有停車場站內建設,規(guī)設新能源智能直流充電樁 958 個,配置變壓器、安裝充電樁指示牌、規(guī)設場地標識線,同時建設低壓設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消防器具、照明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及安全預警系統(tǒng)等站場配套設施等,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一張網平臺,提供光伏及儲能運行管理接口服務等功能。,建設地點: 湖州南太湖新區(qū)下轄鳳凰、康山、龍溪、楊家埠、仁皇山、濱湖6個街道中心區(qū)域 。
2.2 本次招標范圍: 南太湖新區(qū)全域綠色智能快充電站建設項目一期32個站點的電力施工,施工包括外電申請和施工、站點內箱變安裝及相關土建等電力施工。
2.3 計劃工期: 180日歷天(每個點位分批次實施,每批次接到業(yè)主開工通知后60日歷天內完成)。
2.4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
□是
?否
2.5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的實施方式
□2.5.1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yè);
□2.5.2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yè),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 小企業(yè)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40%)以上。
2.6 其他: (招標人根據項目需要自行增加)。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yè)經理、 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yè)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 ”A 類證書,(若存在兼職情況 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企業(yè)經理、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yè)技 術負責人的任命書。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 ”B 類證書。
4.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 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 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 ”C 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質[2008]91 號《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guī)定。
6.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 ( 查 詢 網 址 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 發(fā)生重大施工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 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為準;最近三年指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以生效法律文書的落款 時間為準);
7.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年內,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具體以中 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網址 http://wenshu.court.gov.cn),或以法院判決書為依 據),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8.被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 單;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 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二)專用資格條件
10. 投標人資質: 投標人須具備“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上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tài))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投標人為浙江省外企業(yè)的,需完成進浙備案,有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
□11. 投標人業(yè)績:投標人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 (□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記錄(報告) 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
□合同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合同復制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 頁以及能體現業(yè)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
□完工業(yè)績?!竞贤瑥椭萍凸こ炭⒐を炇瘴募?,業(yè)績具體要求以工程竣工驗收文件所載 規(guī)模為準,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yè)績要求的具體表述,須同時提 供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僅指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 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
12.項目負責人資質: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機電工程專業(yè) □一級 ?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須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委派)。
□13.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自 2022 年 10 月 01 日 (□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記錄(報告)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以□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副經理身份,□具有□完成過類似施工 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和工程竣工驗收文件,合同復制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業(yè)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工程竣工驗收文件應有項目負責人簽字】。
14.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含安全負責人)不得少于 1 名。
15.是否允許聯合體:
□否;
?是,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總數不得超過 2 家。
(2)聯合體投標的以“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擔任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明確各方職責分工,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的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在投標和履行合同中承擔聯合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3)聯合體各方須具備與所承擔工作內容相匹配的資質,聯合體的各專業(yè)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xié)議書約定的專業(yè)分工認定,相同專業(yè)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yè)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yè)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xié)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yè)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yè)資質認定。
四、招標文件獲取
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獲取。
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 年11月 7 日至2025 年11月 28 日9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登錄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體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五、投標文件遞交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 年11月 28 日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交易主體登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傳投標文件模塊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2. 本項目通過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進行遠程開標,投標人無需至開標現場。
3. 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六、招投標方式
6.1公開招標。
6.2?采用評定分離,根據《浙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操作指引(試行)》(浙發(fā)改公管〔2023〕256號)文件精神。 □不采用評定分離。
七、公告發(fā)布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fā)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湖州創(chuàng)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標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紅豐路1366號6幢1117室
聯 系 人:李陽
聯系電話:0572-2979232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金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地址:湖州市新竹路36號中南大廈18樓
聯 系 人:蘇武杰、馮申申
聯系電話:0572-2557282
2025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