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債權
一、轉讓申請與承諾
我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通過杭州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杭交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我國物權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相關審核、備案等程序。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申請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fā)布披露信息,并對披露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杭交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如選擇網(wǎng)絡競價或在線報價方式實施產權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杭州產權交易所網(wǎng)絡競價實施辦法》或《杭州產權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內容和規(guī)定。網(wǎng)絡競價或在線報價系統(tǒng)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tǒng)異常、競(報)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杭交所視情況組織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或在線報價時適用) 7、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拖延、減少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 8、涉及標的企業(yè)其他股東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企業(yè)國有產權交易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詢其他股東意見的義務,并在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就信息公告內容、行權期限和方式以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東。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杭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標的名稱 |
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債權 |
標的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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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16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10-17 |
標的企業(yè)所在地區(qū) |
浙江省,杭州市,市轄區(qū) |
標的企業(yè)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轉讓底價 |
863251249.3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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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于小姐 顏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 |
0571-85085358 0571-85085596 |
聯(lián)系地址 |
杭州市錢江新城香樟街2號泛海國際A座27樓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yè)名稱 |
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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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西興街道臻奧院18幢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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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任鋼鋒 |
成立日期 |
2023-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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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5000 |
實收資本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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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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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108MAD7P8DP26 |
經營規(guī)模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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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一般項目:商業(yè)綜合體管理服務;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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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shù)(人) |
0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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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私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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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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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yè)的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轉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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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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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信達奧體置業(yè)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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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2024年度審計報告數(shù)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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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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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26890.93 |
-3951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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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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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918896.43 |
808584668.74 |
4933422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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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浙江耀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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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財務報表數(shù)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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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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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805882 |
746882624.2 |
43923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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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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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87452.8 |
-587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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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類型 |
季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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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決策情況 |
內部決策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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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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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法人/非法人組織)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杭州信達奧體置業(y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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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qū)長河街道江暉路2030號云臺國際商務中心1532-153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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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蘇曄偉 |
成立日期 |
2016-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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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100000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108MA27XYNG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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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yè) |
房地產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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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guī)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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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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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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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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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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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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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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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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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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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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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文件名稱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債權 |
轉讓底價 |
863251249.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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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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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款,首期支付金額為全部股權交易價款和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全部債權(以下簡稱“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30%;剩余標的債權交易價款分二期支付:(1)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50%;(2)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工作日內支付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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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交易標的和標的企業(yè)進行全面了解,認真全面閱讀本次轉讓的杭州出藍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藍評報〔2024〕0817號《杭州信達奧體置業(yè)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及浙江耀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浙耀信審字[2024]925號《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審計報告》、浙江耀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浙耀信審字[2025]260號《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等資料。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申請手續(xù),即視為其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所涉及杭州出藍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藍評報〔2024〕0817號《杭州信達奧體置業(yè)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及浙江耀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浙耀信審字[2024]925號《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審計報告》、浙江耀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浙耀信審字[2025]260號《杭州信奧置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交易資料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對本次交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jù)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轉讓項目,保證履行有關的義務及承擔投資風險和責任。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為受讓方,其在報名時作出的有效報價為成交價;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簽署成交通知書、《產權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權交易價款; 本次轉讓涉及的標的債權交易價款,原則上由受讓方在本次《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受讓方一次性付清有難度的,允許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付清首期標的債權交易價款(首期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為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30%)。剩余標的債權交易價款分二期支付:(1)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50%;(2)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工作日內支付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20%。受讓方按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5)逐筆支付以全部未支付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為基數(shù)計算的分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產權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及股權交易價款,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首期標的債權剩余交易價款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首期標的債權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受讓方為擔保標的債權交易價款支付及《產權交易合同》相關義務的履行,應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剩余標的債權交易價款、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 受讓方未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期限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則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額萬分之五償付違約金。受讓方逾期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已付的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不予返還。若交易價款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轉讓方可繼續(xù)向受讓方追償。 (2)同意杭交所在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股權的同時須受讓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全部債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全部債權包括:①截止至評估基準日(2024年10月31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全部債權785000000元;②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1月22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新增債權23000000元;③2024年11月22日至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日,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新增債權為400000元;④信息披露日后,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新增債權具體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4)意向受讓方承諾:評估基準日之后,股權變更登記完成之前,標的企業(yè)因業(yè)務需要簽訂的合同及支付的費用,受讓方不得提出疑義。 (5)意向受讓方承諾: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具有資金支付能力且資金來源合法。 (6)本次轉讓完成后,轉讓方不再享有標的企業(yè)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受讓方按股權受讓比例承繼股東的權利與義務。除標的債權外,本次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yè)的其他債權、債務,標的企業(yè)的其他債權、債務均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享受、承擔。 (7)在辦理轉讓標的交付過程中所涉及應繳納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應納稅方各自承擔。 (8)意向受讓方承諾: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新的法人治理結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約定予以確定。 4、本項目標的交割及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以附件《產權交易合同》文本相關內容為準。 5、其他詳見交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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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愿在轉讓底價及以上受讓本次交易標的的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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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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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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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1、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成交通知書、《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的; (3)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情形的。 2、《產權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及股權交易價款,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內容,重新申請信息披露。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管理層擬受讓國有產權情況
(一)管理層以自然人名義
標的企業(yè)名稱:
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yè)國有產權情況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職務 |
現(xiàn)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本人簽字 |
是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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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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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注:管理層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yè)國有產權情況
(二)管理層以法人名義
標的企業(yè)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yè)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xiàn)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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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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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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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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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三)管理層以非法人組織名義
標的企業(yè)名稱:
意向受讓方持有及擬受讓標的企業(yè)國有產權情況 |
意向受讓方名稱 |
現(xiàn)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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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持有意向受讓方股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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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占意向受讓方股權比例 |
是否進行了 經濟責任審計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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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