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曙區(qū)區(qū)級農資儲備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寧波市科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海曙區(qū)區(qū)級農資儲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獲?。ㄏ螺d)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 14:00(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5NBHSWCS420

項目名稱:海曙區(qū)區(qū)級農資儲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800000

最高限價(元):800000

采購需求:    

數量:不限

預算金額(元):800000

單位:

簡要規(guī)格描述:為加強和規(guī)范海曙區(qū)農資儲備管理,提高突發(fā)事件應對能力和保障供應,調控穩(wěn)定市場,本項目農資儲備分為春耕化肥儲備(以下稱淡季儲備)、救災化肥、農藥儲備(以下稱應急儲備),儲備品種、規(guī)模、儲備時間等具體以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為準。

備注:本項目年度預算金額為人民幣800000元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承儲責任期3年,合同一年一簽。年度承儲時間:淡季化肥儲備時間為當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應急化肥儲備時間為次年4月1日至9月30日;農藥儲備時間為當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

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業(yè)承接(其中,小微企業(yè)包括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yè)的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jiān)獄企業(yè)證明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具備有效的化肥、農藥生產經營資格證明;

三、獲?。ㄏ螺d)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9月16日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jié)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元):0

四、響應文件提交(上傳)

截止時間:2025年09月26日 14:0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寧波市海曙區(qū)營商環(huán)境服務中心二樓開標室3[寧波市海曙區(qū)氣象路58號(南門上)],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 2025年09月26日 14:0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寧波市海曙區(qū)營商環(huán)境服務中心二樓開標室3[寧波市海曙區(qū)氣象路58號(南門上)],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fā)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wěn)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yōu)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助力扎實穩(wěn)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zhí)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yōu)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浙財采監(jiān)(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qū)下載。

4.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jié)約資源、保護環(huán)境、支持創(chuàng)新、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電子交易的說明:1)電子交易: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www.zcygov.cn)”進行采購活動,不接受紙質響應文件。2)響應準備:注冊賬號--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qū)-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qū)-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3)磋商文件的獲取:使用賬號登錄或者使用CA登錄政采云平臺;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獲取磋商文件。4)響應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lián)”、“標書檢查”、“電子簽名”、“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5)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托政采云平臺完成本項目的電子交易活動,平臺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約定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進行響應活動;6)對未按上述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對該文件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處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紙質版;8)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響應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還可以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郵政快遞方式提交備份響應文件1份。備份響應文件的制作、存儲、密封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備份響應文件”;9)響應文件的解密:供應商按照平臺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規(guī)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遞交的響應文件無法按時解密,供應商遞交了備份響應文件的,以備份響應文件為依據,否則視為響應文件撤回。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提交的響應文件已按時解密的,備份響應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僅提交備份響應文件,沒有在電子交易平臺傳輸提交響應文件的,響應無效;10)具體操作指南:詳見政采云平臺“服務中心-幫助文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與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海曙區(qū)“政采貸”助力中小企業(yè)金融服務,有需要的中標(成交)供應商請于網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辦理具體業(yè)務。
(5)本公告發(fā)布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s://ggzy.zj.gov.cn)、寧波政府采購網(https://zfcg.czj.ningbo.gov.cn/)、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甬易陽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寧波市海曙區(qū)供銷合作社聯(lián)合社

地    址:寧波市海曙區(qū)雅戈爾大道1號

傳    真:/

項目聯(lián)系人(詢問):葛老師

項目聯(lián)系方式(詢問):0574-89297986

質疑聯(lián)系人:榮老師

質疑聯(lián)系方式:0574-8929798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寧波市科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海曙區(qū)薛家南路499號11層

傳    真:0574-87300371

項目聯(lián)系人(詢問):張時雄、蒲廷軍、呂園英、何欣、陳浩

項目聯(lián)系方式(詢問):0574-83885614

質疑聯(lián)系人:邱科杰

質疑聯(lián)系方式:0574-87300371

3.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名    稱:寧波市海曙區(qū)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地    址:寧波市海曙區(qū)大梁街48號天之海大廈214

傳    真:/

聯(lián) 系 人:王老師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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